再婚人士財產應該如何分割 再婚夫妻財產怎么分配和繼承

夫妻個人財產是指法律規定歸夫或妻一方所有 , 并由所有方支配 , 使用和處分的財產 。在夫妻離婚時 , 夫妻個人的財產不必參加分割 。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可以依約定產生 , 如沒有約定的 , 則適用法律規定 。再婚后的財產問題 , 已經越來越受到再婚人士不得不考慮的問題 。
網友咨詢:
我于四年前與丈夫協議離婚 , 雙方對已知的家庭財產作了協議分割 ?,F在我發現 , 前夫當時向我隱瞞了他在閔行區另購有一棟別墅及擁有一家外資公司80%股權的事實 。我認為 , 前夫的行為嚴重侵害了我的合法經濟利益 。
請問:因前夫故意隱瞞婚前財產 , 我與他離婚時沒有分割過的這一棟別墅及80%股權 , 我現在還能要求分割嗎?

再婚人士財產應該如何分割 再婚夫妻財產怎么分配和繼承


天津君申律師事務所曲駱律師解答:
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 , 夫妻離婚時 , 應按男女平等原則依法分割家庭共有財產 。
現在 , 你前夫隱瞞了擁有別墅和公司股權的事實 , 致家庭共有財產中的一部分變成了他個人的財產 。然而 , 你們離婚時分割財產 , 協議中沒有你前夫擁有別墅和公司股權這二項內容 。因此 , 不是你放棄這些財產 , 而是你前夫的故意隱瞞 , 造成了你不了解實際情況 , 使你未能獲得應得部分的合法經濟權益 。由此可見 , 你的合法經濟權益已經遭到了嚴重侵害 , 你可以依法要求對你前夫隱瞞的別墅和公司股權這一部分家庭共有財產繼續進行分割 。不過 , 如該別墅及公司股權形成在你們結婚之前 , 你們之間也有過約定:確認該別墅及公司股權為你前夫婚前財產 , 則該別墅及公司股權確應由你前夫個人所有 , 你不能主張分割 。
網友咨詢:再婚財產分割問題
您好 , 請問下 , 我家在農村 , 我母親于2009年1月去世 。我父親當時58歲 , 2009年7月經人介紹和我現在的繼母(當時50歲左右)共同生活 , 沒有辦理結婚手續 , 我繼母有一個男孩 , 當時17歲左右 , 戶口沒有轉到我們家 , 但由于上學 , 偶爾在我們家生活 。我家有一院房子 , 是2005年自建的 , 但農村不能辦理房產證 , 請問如果以后發生糾紛 , 我繼母或者他的孩子能夠繼承我家的房子嗎?
再婚人士財產應該如何分割 再婚夫妻財產怎么分配和繼承


曲駱律師解答:
您好 , 根據您的陳述和有關法律的規定 , 你的繼母和他的孩子在沒有遺囑或者遺贈撫養協議的情況下 , 對你家的房子沒有繼承權 。理由如下 , 1.你所稱的繼母不是婚姻法認定的繼母 , 因為您的父親與對方并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因此她不是繼承法里面規定的繼母 。2.繼承包括遺囑繼承 , 法定繼承和遺贈撫養協議 。再沒有遺囑和遺贈撫養協議的情況下才適用法定繼承 , 如果你的父親將房產部分遺贈給對方 , 是可以按遺贈撫養協議來履行的 。3.需要注意的是 , 如果雙方補辦婚姻登記手續 , 領取結婚證 , 他們將成為合法夫妻 , 您的繼母將有權依法繼承你家的房子 。希望為您提供的服務能給您帶來幫助 。
曲駱律師總結:
【再婚人士財產應該如何分割 再婚夫妻財產怎么分配和繼承】對于再婚人士來說 , 財產分割的問題應該非常謹慎 , 必要時可以對婚前財產進行公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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