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在哪寫

我國的民法典規定,通常情況下,離婚協議書可以在自己家里寫,也可以委托律師在律師事務所里寫 。只要自己或律師寫的離婚協議書里面的條款合理,表達了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沒有存在強迫的情況,更沒有違反相關法律的規定 , 那么該離婚協議書就有效,并且要夫妻雙方都簽字 。否則,可能無效 。
法律依據
【離婚協議書在哪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 , 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 , 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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