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終止救助供養:
(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
(2)具備或恢復勞動能力;
【江蘇特困人員終止救助供養條件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實施意見】(3)依法被判處刑罰,且在監獄服刑;
(4)收入和財產狀況不再符合本辦法規定;
(5)法定義務人具有了履行義務能力或者新增具有履行義務能力的法定義務人;
(6)享受特困供養待遇期間,購買商品房,購買超過標準面積的經濟適用房,購買共有產權房,興建或者購買非居住用房非因危房改造原因興建居住用房:裝修住房并且裝修水平明顯高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7)自愿申請退出救助供養 。
其他說明:
特困人員中的未成年人,可以繼續享有救助供養待調至18周歲 。年滿18周歲仍在接受義務教育可者在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可以繼續享有救助供養待遇 。
對終止救助供養的原特困人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其他社會救助條件的,應當按規定及時納入相應救助范圍 。
相關經驗推薦
- 江蘇省臨時救助實施辦法 江蘇省特困救助審核流程+時間
- 江蘇哪些基本生活保障待調不能同時享受
- 3218 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江蘇師范大學報考點網上信息確認公告
- 2021江蘇師范大學研究生報考點現場確認 2022江蘇師范大學報考點
- 江蘇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績發布公告
- 20214月江蘇自考成績查詢 2021年10月江蘇自考成績查詢時間
- 2021江蘇自考成績查詢網址 2021江蘇自考報名入口官網
- 江蘇省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健康應試須知
- 江蘇省2022研究生考試要核酸檢測嗎? 江蘇考研需要核酸檢測嗎
- 徐州2022年中考怎么算分 江蘇徐州2022年中考科目及各科分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