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經開區海外人才引進薪酬獎勵政策
更新時間:2021年7月13日
獎勵標準:按人才在長沙經開區年度納稅工資薪酬收入的20% , 給予最高不超過400萬元/年的獎勵 , 期限3年 。
申報條件:人才須為2021年1月1日(含)以后引進 , 與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 , 在長沙經開區工作1年以上(外籍人員每年須在長沙經開區工作6個月以上) , 且被認定為長沙市國際頂尖人才(A類) 。
【長沙經開區海外人才引進薪酬獎勵政策】
相關經驗推薦
- 大連長興島經濟區網站 大連長興島經濟區社區電話匯總
- 條件+標準+材料 長沙經開區海外人才引進薪酬獎勵申請方式
- 條件+標準+材料 長沙經開區海外人才個稅補貼申請方式
- 長沙經開區海外人才購房補貼申請方式
- 長沙經開區國內人才個稅補貼申請方式
- 長沙經開區國內人才購房補貼標準+申報材料
- 長沙經開區促進國內人才集聚住房支持政策一覽
- 長沙經開區實習補貼申請條件+補貼標準+申報材料
- 長沙經開區職業技能賽事經費補貼申報方式
- 長沙經開區優質機構入駐獎勵申請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