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分割的房產必須屬于夫妻共同房產,一方婚前的房產、一方父母贈送給子女并登記在其名下的房產為一方個人房產,則離婚時不能作為夫妻共同房產進行分割;
2、其次,根據《婚姻法》第39條的規定,離婚時對共同房產先由雙方協議處理,對協議不成的司法實踐中一般平均分割 。但非過錯方可以主張房產份額上多分甚至要求過錯方不分 。
3、最后,在具體分割方式上,在考慮子女和女方權益以及房屋居住、登記現狀基礎上,可以協議由一方補償房價款、也可以分割拍賣后的房價款、還可以分割房間 。
【夫妻離婚房子怎么分配 大家可以了解一下】4、特別提示是,雙方雖然可以協議贈與給共同的子女,但實踐中一般需要到子女成年才可以按贈與方式辦理過戶手續,所以一方存在私自轉讓的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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