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經開區2021年度人才住房配售開始申請時間+截止時間
申請時間:2021年12月25日至2022年1月15日
申請條件
配售人才住房的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且已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全職工作合同,已以用人單位的名義依法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金(或個稅)36個月以上(其中ABCDE類人才由單位提交《關于XX破格申請配售型人才住房的報告》可放寬至1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溫州市范圍內無住房且在2019年12月24日之后無住房交易記錄,或者本人及配偶在溫名下住房建筑面積低于60平方米(含),均未享受過溫州政府住房優惠政策 。
(一)全職在我區用人單位工作且經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為溫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ABCDE類人才(按《溫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2021)》<溫委人〔2021〕1號>執行;
(二)全職在我區中小學(幼兒園)、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且貢獻積分值達到100分以上(按《溫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舉實施辦法貢獻積分指標》<溫委人〔2019〕13號>執行;
(三)全職在我區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中介機構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或具有《溫州市緊缺專業人才需求目錄》(按《溫州市緊缺專業人才需求目錄(第一版)》<溫委人辦〔2020〕5號>和《溫州制造業產業基礎再造和產業鏈提升急需緊缺人才目錄(2020)》<溫委人辦〔2020〕10號>執行)范圍的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技師以上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且近兩年年工資薪金所得額達到10萬元及以上(以所在單位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額為準) 。
【溫州經開區2021年度人才住房配售開始申請時間+截止時間】一個家庭有多人符合申購條件的,僅限申購一套 。
點擊查看>>>
相關經驗推薦
- 附申請流程 溫州經開區2021年度人才住房配售開始申請
- 溫州浙南產業集聚區2021年度人才住房申請流程
- 溫州浙南產業集聚區2021年度人才住房申請條件
- 溫州浙南產業集聚區2021年度人才住房申請應知事項及電話
- 溫州經開區人才住房申請2022年1月15日截止如何申請?
- 溫州市人才住房配售配租各區縣咨詢電話一覽
- 溫州人才住房配租申請對象條件+申請入口流程
- 附規劃圖 溫州l永強北片區瑤溪南單元J-01等地塊規劃范圍修改
- 溫州人才住房配售申請對象條件+申請入口流程
- 溫州市人才住房配售、配租申請操作具體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