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怎樣發放?
生育津貼與國家規定的產假工資不能重復享受,財政供養人員(國家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職工等)產假工資仍由原渠道解決,不支付生育津貼 。
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三支一扶”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如何享受生育津貼?
【太原生育津貼2021年最新政策 太原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怎樣發放】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三支一扶”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國家法定產期間本人月補貼或領取的失業保險金低于本省或統籌地區上年度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0%的,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生育待遇支出項目補足差額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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