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租房申請后放棄入住怎么辦?
申請人選定公共租賃住房時,簽訂租賃合同后30日內未辦理入住手續的,視同放棄配租資格,重新輪候 。
【珠海公租房申請后放棄入住怎么辦 珠海公租房申請后放棄入住怎么辦手續】拓展材料
根據《珠海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承租人應當按照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的約定使用公共租賃住房 。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限為3年 。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制定并公布 。
第四十條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標準參照市場租金水平確定,原則上按適當低于同地段、同類型住房市場租金的標準收取 。
市、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物價、財政等部門,制定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標準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并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適時進行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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