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用人單位可以因疫情原因進行裁員嗎?】用人單位可以因疫情原因進行裁員嗎?
不建議用人單位因疫情進行經濟性裁員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人社廳明電〔2020〕5號)提出,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 。確定裁員的,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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