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貫徹落實國家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3年)》明確,浙江通過重點實施統一醫療保障制度、規范基本保障政策、規范統一基金支付范圍、嚴格規范決策權限等措施,用三年左右時間,基本實現全省范圍內醫療保障制度設置、政策標準、基金支付范圍等規范統一 。
? 2021年底,所有統籌區統一制度框架;
? 2022年底,50%以上統籌區完成醫療保障清單外政策的清理;
? 2023年底,所有統籌區完成清理規范,全省全面實施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基本實現決策權限清晰合規、制度體系統一規范、保障標準合理均衡 。
《浙江省醫療保障待遇清單(2021版)》明確了基本醫保門診待遇支付政策、基金支付的范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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