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遷期滿拒不騰退公共租賃住房的,5年內(含5年)不得申請住房保障,其行為納入住房保障誠信檔案,公共租賃住房的管理部門(單位)或其委托的運營機構對其行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并將通過司法程序向承租人主張逾期騰空期間的民事責任,嚴重的將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實施辦法規定的住房面積均指建筑面積 。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2021年1月20日起施行 。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實施之前已獲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家庭,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2年內,年審時住房及企業認繳出資額審核條件仍適用于《鹿城區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實施辦法(暫行)》(溫鹿住建房〔2018〕224號) 。
【溫州鹿城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實施辦法】
相關經驗推薦
- 溫州市區公租房申請對象及條件是什么 溫州市區公租房申請對象及條件
- 溫州市區公租房申請材料以及材料 溫州市區公租房申請材料以及材料清單
- 溫州市公租房申請審核流程以及時限多久?
- 溫州公租房租賃補貼金額計算方式+發放時間
- 溫州市申請公租房要滿足什么條件 溫州公租房申請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 房源+登記入口+申請條件 溫州經開區2021年人才住房配售要預登記指南
- 附明細表 溫州龍灣區2021年度公租房實物配租房源共266套
- 溫州市龍灣區人才住房常態化配售房源庫首批房源信息
- 溫州洞頭2021年第二批人才住房申請開始時間+結束時間
- 35套 溫州洞頭區2021年第二批人才住房配售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