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老人支出專項附加扣除指南
(一)扣除范圍及標準
1.扣除范圍:年滿60周歲(含)父母(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 。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扣除標準:
①獨生子女:每月2000元;
②非獨生子女:可以和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 , 但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
(二)扣除方式
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 , 可以采用均攤、約定分攤、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等方式 。
注意:
(1)約定分攤與指定分攤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2)約定分攤與指定分攤不一致的 , 以指定分攤為準;【廣西桂林贍養老人支出專項附加扣除金額】
(3)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
(三)扣除起止時間
被贍養人年滿60周歲的當月至贍養義務終止的年末 。
需要修改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情況:
想修改2022年贍養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有老人在2021年去世 , 2022年不能再申請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夫妻一方不再申請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 在2022年由另一方申報;
房租和房貸需要替換扣除的情況 , 即:2022年不再申報住房租金 , 改為申報住房貸款利息 , 或2022年不再申報住房貸款利息 , 改為申報住房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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