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新增崗位社會保險補貼
補貼方式
實行先繳后補的方式,每半年申報一次補貼 。新增崗位數量、新增崗位社會保險補貼額度分月進行核算 。企業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人社部門審核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的銀行基本賬戶 。【桂林企業新增崗位社會保險補貼怎么申請】
申請補貼所需材料
(一)經社會保險部門確認的《企業新增崗位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
(二)企業與新增就業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三)6個月以來的企業在崗人員花名冊(在崗人員花名冊應為6個月來在崗人員名單匯總,并須注明人員入職繳費時間,有退出崗位的要注明退出時間);
(四)企業提供經社會保險機構認定的6個月來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增、減花名冊(增、減人員花名冊應按月提供,且應包含社會保險編號、身份證號、姓名、變更日期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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