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違反認購書有何責任】開發商應當就自己的違約行為給相對方造成預期利益的損失進行賠償,但鑒于雙方僅處于預約階段 , 購房者未全額支付對價,從利益平衡和公平原則出發 , 違約方應該就相對方的機會損失進行賠償 。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113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 , 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 ,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