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子女對行使探望權有選擇能力的應聽取子女的意見 。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
【離婚后探視權可由孩子決定嗎】父或母探望子女 , 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
可以 。子女對行使探望權有選擇能力的應聽取子女的意見 。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
【離婚后探視權可由孩子決定嗎】父或母探望子女 , 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