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于著作人身權,也就是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權力,《著作權法》規定上述權利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
(二)對于著作財產權,也就是復制權、發行權、展覽權、改編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權利,如果作者是公民的 , 《著作權法》規定上述權利的保護期自創作完成時起算,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三)如果是法人作品和職務作品,《著作權法》規定保護期截止于作品首次發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 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后50年內未發表的,則《著作權法》不再保護 。
【法律依據】
【著作權歸屬中權利的保護期問題】《著作權法》第二十條規定,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