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區2024年小升初外省回津的登記條件
為做好2024年在外就讀的和平區戶籍小學畢業生回戶籍地升學登記工作,現將登記條件事項通知如下:
一、截止登記時間已取得和平區戶籍,且持有與和平區戶籍地址相同的房產,戶主及房產所有人須為學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私產房屋須持有全部產權 。
二、學籍在本市外區或外省市,具有全國聯網學籍號 。
三、要求回和平區升初中的六年級應屆小學畢業生 。
【天津市和平區2024年小升初外省回津的登記條件】
四、工作提示
1、未按規定時間進行網上登記和現場核驗的,不予安排學校 。
2、網上審核結果或其他重要通知,請家長及時關注短信和報名系統左側“消息通知”一欄 。
3、家長及學生所提供的信息和各項材料必須真實有效 , 因信息不準或材料不實造成的無法正常入學的后果,由家長和學生自行承擔 。
4、自本通知發布之日始,回戶籍地就讀的初中學生,到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推薦時,須與申請回和平區就讀時的房產及戶籍信息一致,方可參與指標推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