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兌匯票通常在票據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書欄的位置,載明表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被背書人的文句,而留出背書人及被背書人的空白,供背書人進行背書時填寫 。票據法一般并不限制進行背書的次數 , 在背書欄或票據背面寫滿時,可以在票據上粘貼“粘單”進行背書 。
【承兌匯票怎么背書 紙質銀行承兌匯票怎么背書】背書應當由背書人在銀行承兌匯票背面或粘單之“背書人簽章”欄內簽章(企業財務章和法人章)并記載背書日期,前一手被背書人應為后一手背書人,前一手被背書人企業名稱必須與后一手背書人財務章相符合 。如果未記載背書日期,視為在匯票到期日前背書 。而且背書也必須記載被背書人名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