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jù)《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十八條規(guī)定
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購房者在下列規(guī)定時限內未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 , 除雙方有特殊約定外 , 賣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 , 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
根據(jù)《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xù),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需要注意的是,審查時限并不包括公告、權籍調查、補正資料的時間,也就是說,有的不動產登記如果需要公告、權籍調查、補正資料 , 公告、權籍調查、補正資料的時間不計算在30個工作日之內 。
法律依據(jù):
【一般辦房產證需要多久 辦房產證需要多久】《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xù),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