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民養老保險的養老金計算公式為:
每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總額÷139) 。
基礎養老金的現行標準為140元/月(今后隨政策調整) 。
個人賬戶累計額包括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的本金和利息,每月個人賬戶養老金為累計總額除以139 。
這兩部分之和就是每月領到的養老金 。
例一:張女士在2015—2021年選擇每年2000元檔次繳費,每年享受政府補貼140元;2022—2024年選擇每年4000元檔次繳費,每年享受政府補貼175元;在60周歲時選擇每年900元檔次補繳2009—2014年期間的養老保險費 , 補繳期間不享受政府補貼,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為(2000+140)×7+(4000+175)×3+900×6=32905元(利息忽略不計) 。按目前的基礎養老金計算,張女士每月領取的養老金為140+(32905÷139)=376.73元 。
例二:劉先生在2009—2021年選擇每年100元檔次繳費,每年享受政府補貼30元;2022—2024年選擇每年200元檔次繳費,每年享受政府補貼40元,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為(100+30)×13+(200+40)×3=2410元(利息忽略不計) 。按目前的基礎養老金計算 , 劉先生每月領取的養老金為140+(2410÷130)=157.3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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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發基礎養老金分三種情況:
老齡增發?
2020年1月1日后,年滿65周歲的領待人員從年滿之月起每月增發5元基礎養老金 , 年滿70周歲的領待人員,從年滿之月起每月再增發5元基礎養老金;
2019年12月31日前,已年滿65周歲的領待人員從2020年1月起增發5元基礎養老金,已年滿70周歲的人員仍按原高齡補貼標準執行 。
按繳費年限增發?
對繳費年限累計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在領取養老待遇時,每超過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每月增發2元基礎養老金 。補繳年限不計算增發基礎養老金的年限 。
持有獨生子女證增發
【重慶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計算方法 重慶居民養老保險領取計算公式】對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相關材料的獨生子女父母,從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每人每月增發10元基礎養老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