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揚州電動自行車不上牌處罰嗎 揚州電動自行車不上牌處罰嗎現在】根據《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 , 駕駛未經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或者未按照規定在指定位置懸掛、故意遮擋、污損號牌上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五十元罰款 。
符合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的 , 除了帶牌銷售商店可以上牌以外,市民朋友還可以就近前往公安機關的便民服務網點上牌 。如果是不符合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標準的,不予上牌 。
提醒:不購買無3C認證、不符合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的“非標”電動三(四)輪車;不購買無3C認證、不符合國家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標準的“非標”電動自行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