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熱采暖示范合同規定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用戶應當足額交納下一個采暖季(當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采暖費 。供暖費通常都是自入住時間開始起計算 。不管你是否實際居住,都要繳納供暖費 。總而言之,用戶未與供熱單位簽訂供熱采暖合同,但存在事實供熱采暖合同關系的,也應當在上述時間內交納采暖費 。
【供熱費什么時候開始交 供熱費幾月份交】城市居民住宅供熱的使用面積包括套內供熱面積、用熱的陽臺面積及供熱的公共面積 。其中,居民套戶內使用面積計算在利用坡屋頂內空間時,頂板下表面與樓面的凈高低于1.2米的空間不計算使用面積;凈高在1.2米-2.1米的空間按1/2計算使用面積;凈高超過2.1米的空間全部計入使用面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