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案偵查和立案審查的區別:
1、一個是訴訟行為,一個查處行為;
2、順序不同 , 先立案后偵查;
3、立案偵查有犯罪事實存在,立案審查是案件在法院收到起訴材料后7日內作出的是否立案的審查 。
【法律依據】
【立案偵查與立案區別 立案偵查和立案審查的區別有哪些】《刑事訴訟法》第三條,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 , 由公安機關負責 。檢察、批準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 , 由人民檢察院負責 。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 。除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