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個稅父母扣除標準
扣除范圍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周歲(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周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獨生子女非獨生子女扣除方式定額扣除定額扣除扣除標準3000元/月每人不超過1500元/月(分攤每月3000元的扣除額度)扣除主體本人扣除平均分攤:贍養人平均分攤約定分攤:贍養人自行約定分攤比例指定分攤: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比例贍養岳父母或公公婆婆是否可以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根據現行政策規定,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政策中的老人(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 。
能不能重新調整扣除額度?
【南京個稅父母扣除標準表 南京個稅父母扣除標準】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需要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3000元的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額度 。扣除標準提高后,納稅人對約定分攤或者指定分攤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額度有調整的,可以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通過扣繳義務人填報新的分攤額度,但每人每月不超過15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