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國維投昆明湖的前后始末】1927年6月2日上午,王國維在頤和園投湖自盡 。他衣袋中有一封給家人的遺書,寫道: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經(jīng)此世變,義無再辱 。我死后當(dāng)草草棺殮,即行槁葬于清華塋地 。汝等不能南歸,亦可暫于城內(nèi)居住,汝兄亦不必奔喪,因道路不通,渠又不曾出門故也 。書籍可托陳、吳二先生處理,家人自有料理 , 必不至不能南歸 。我雖無財產(chǎn)分文遺汝等,然茍謹(jǐn)慎勤儉,亦必不致餓死也 。五月初二日,父字 。遺書是前一天寫下的 。前一天清華研究所已放暑假 , 師生于工字廳開惜別會,王國維亦參加,與人作別如平時,因此他為從容赴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