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兩適是指國家的法令不能同時迎合公私雙方 。言無襲二貴,法不兩適出自《韓非子》 。
原文:明主之國,令者,言最貴者也;法者,事最適者也 。言無二貴,法不兩適,故言行而不軌于法令者必禁 。若其無法令而可以接詐、應(yīng)變、生利、揣事者,上必采其言而責(zé)其實(shí) 。言當(dāng) , 則有大利;不當(dāng),則有重罪 。是以愚者畏罪而不敢言 , 智者無以訟 。此所以無辯之故也 。
【法不兩適是指什么】譯文:在明智君主所治理的國家里,命令是最尊貴的言辭;法律是政事的最高準(zhǔn)則 。除了君主的命令之外的言論就再沒有尊貴的了,除了國家的法律之外就再沒有第二種準(zhǔn)則了 , 所以言論和行動凡是不符合法令的都必須加以禁止 。至于有些言論雖然沒有法令根據(jù),但是可以用來對付欺詐、應(yīng)對事變、產(chǎn)生利益、推斷事理,君主一定要在采納這種言論的同時責(zé)求它們的實(shí)際效果 。言論和實(shí)際效果相符的,就給予重賞;言論與實(shí)際效果不符的,就給予重罰 。這樣 , 不聰明的人就會因?yàn)楹ε聭土P而不敢說話,聰明的人也沒有什么可以爭辯的 。這是由于君主明智而沒有爭辯的緣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