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縣(市、區)域內常住戶口人員在同域內城鎮取得合法穩定住所,憑下列手續本人及家庭戶內隨遷直系親屬可在居住地辦理落戶:
(一)本人申請;
(二)居民戶口簿以及本人、家庭戶內隨遷直系親屬居民身份證;
說明:未成年人居民身份證免于提交 。
(三)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
本縣(市、區)域內城鎮常住戶口的直系親屬相互投靠,憑下列手續可在居住地辦理落戶:
【廊坊市域內落戶需要什么材料 廊坊市域內落戶需要什么材料辦理】(一)被投靠人申請;
(二)被投靠人、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以及居民身份證;
說明:未成年人居民身份證免于提交 。
(三)親屬關系證明;
(四)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
本縣(市、區)域內常住戶口人員,因離婚未分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或轉賣、退租房屋后不符合本細則規定落戶條件的 , 憑下列手續本人及家庭戶內成員可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共地址落戶:
(一)本人申請;
(二)居民戶口薄以及家庭戶內成員居民身份證;
說明:未成年人居民身份證免于提交 。
(三)離婚提交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或人民法院判決(調解)書,轉賣、退租房屋提交房屋轉讓合同或相關證明;
(四)公共地址落戶承諾書 。
說明:對于上述情形因未及時申請戶口遷出造成權利人利益損害的,戶籍地派出所電話告知 , 對拒不配合可在戶籍地公示7日后,將其戶口移至公共地址 。
來源: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125055860451181087/?log_from=495b01b728a6f_1706150321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