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播音主持類藝考科目解析 廣東播音主持類藝考科目解析及答案】一、考試科目和分值
考試包括作品朗讀、新聞播報、話題評述三個科目 。各科目均按照滿分 100 分進行評分;總分為作品朗讀、新聞播報、話題評述三科得分之和,滿分為 300分 。
二、考試內容和形式
1.作品朗讀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普通話語音面貌、嗓音條件及對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現力等;
考試內容:指定文學作品朗讀 , 包括一首(段)古詩文和一段現代文學作品節選;
考試形式:現場抽取試題,考試時長不超過2分鐘 。
2.新聞播報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對新聞稿件的理解能力和表達能力;
考試內容:指定新聞稿件播報;
考試形式:現場抽取試題,考試時長不超過 1 分鐘 。
3.話題評述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思維能力、語言組織能力和口語表達能力;
考試內容:對所提供的話題(素材)進行評述;
考試形式:現場抽取考題, 脫稿評述,考試時長不超過 2 分鐘 。
三、考試要求
1.考生不得出現可能影響客觀評判的化妝、遮擋面部、佩戴飾品等行為;
2.考試過程中不得使用輔助工具,如道具、音樂播放器等 。
四、考查范圍
1.作品朗讀科目選材以中小學語文科目涉及的內容為主;
2.新聞播報科目選材以官方主流媒體發布的新聞為主;
3.話題評述科目選材以社會熱點、日常生活等內容為主 。
五、注意事項:
所有考試科目均采用單人單場面試方式,同一考生原則上應在同一考場一次性完成 。考生三個科目的備稿總時長控制在 15 分鐘以內 。
附: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考藝術類專業省統考科目考試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