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非機動車參與的交通事故案件當中,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 , 交警部門是可以對非機動車輛暫扣的,目前法律規定主要是指以下兩方面:
1、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暫扣非機動車 。
2、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證據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車輛 。
【法律依據】
【哪些情況下可以暫扣非機動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車輛:
(一)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
(二)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證據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車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