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時間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唐山城鄉居民醫保繳納時間 唐山城鄉居民醫保繳納時間規定】(1)每年10月至12月為下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征繳期,城鄉居民應在征繳期內辦理下年度參保繳費業務 。
(2)新生兒應在180日內隨時辦理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業務 。
(3)城鎮職工醫保轉參城鄉居民醫保、戶口新遷入唐山市、外地上學畢業、服役服刑期滿且不參加職工醫保人員 , 90天內隨時辦理唐山市城鄉居民參保繳費業務 。
提醒:
參保居民已經繳納下年度醫保費,尚未進入待遇期的 , 出現就業、死亡、服刑、服役、重復參保等情況,可于次年1月25日前辦理城鄉居民醫保退保手續,退還個人繳費部分 。逾期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辦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