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濟寧市主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有關事宜
一、申請家庭(人員范圍)
(一)戶籍在濟寧市任城區、濟寧高新區、太白湖新區、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統稱主城區)范圍內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城市低收入(低保邊緣)、城市低保、分散供養的城市特困人員住房困難家庭;
(二)在主城區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家庭);
(三)在主城區工作的新就業無房職工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以家庭為單位 。申請時,應當確定一名家庭成員為主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 。家庭成員僅包括主申請人、配偶及其未滿 30周歲的未婚子女,且共同居住生活
【濟寧主城區公租房申請指南 濟寧公租房申請流程】二、租金標準
(一)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按租金標準足額收取;
(二)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家庭),按租金標準的80%收取;
(三)城市低收入(低保邊緣)住房困難家庭,按租金標準的 60%收取;
(四)城市低保住房困難家庭、分散供養的城市特困人員住房困難家庭,按租金標準的 35%收取 。
三、申請條件
(一)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城市低收入(低保邊緣)、城市低保、分散供養的城市特困人員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 , 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主申請人具有主城區城鎮戶籍,并在主城區工作或居住;:申請人家庭在主城區無私有住房或有私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 20平方米,且名下沒有商業、辦公、廠房等經營性房產,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主城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參照市統計局每年公布的主城區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2023 年度主城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收入標準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 3282 元/月);主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無購置價格超過10萬元(含稅)的機動車輛;主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未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含集資建房)等政策性優惠住房,未享受住房租賃補貼,未租住直管公房等享受住房優惠租金的政府性房產;未婚的單身申請人需年滿 30周歲 。
(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主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戶籍不在主城區范圍內;主申請人持有主城區公安機關簽發的居住證;主申請人在主城區依法注冊登記的單位工作,并按規定連續繳納社會保險1周年以上;主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在主城區無私有房產;申請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主城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參照市統計局每年公布的主城區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2023年度主城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收入標準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282元/月);主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無購置價格超過10萬元(含稅)的機動車輛;未婚的單身申請人需年滿30周歲 。
(三)新就業無房職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申請人具有主城區戶籍或主城區公安機關簽發的居住證:申請人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且畢業不滿5周年;申請人在主城區依法注冊登記的單位工作,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未婚申請人及父母在主城區無私有房產(已婚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在主城區無私有房產)且未享受各類政策性優惠住房及財政列支的人才補貼、安家補貼 。
四、應當提交的材料
(一)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城市低收入(低保邊緣)城市低保、分散供養的城市特困人員住房困難家庭應提交的材料
1、《濟寧市主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2、主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結(離)婚證 。離異的需提供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4、低保證、特困證、低保邊緣家庭確認通知書(未享受此類待遇的家庭無需提供);
5、主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收入證明(正在享受城市低保特困、低保邊緣待遇的家庭無需提供):
(1)有穩定工作單位的,提交最近12 個月的工資收入銀!行流水或由工作單位出具工資發放證明;
(2)無穩定工作單位的,由個人出具最近12個月的收入情況承諾書;
6、主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名下有車輛的,需提供車輛行駛證和購置發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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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濟寧市主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2、主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結(離)婚證 。離異的需提供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4、主申請人的居住證;
5、主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收入證明:
(1)有穩定工作單位的 , 提交最近12 個月的工資收入銀行流水或由工作單位出具工資發放證明;
(2)無穩定工作單位的,由個人出具最近12 個月的收入情況承諾書;
6、主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名下有車輛的,需提供車輛行駛證和購置發票 。
(三)新就業無房職工應提交的材料
1、《濟寧市主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2、主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主城區公安機關簽發的居住證(未婚申請人需同時提供父母身份證、戶口簿):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
住房保障管理機構無法通過部門數據共享查詢主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的有關必要信息時,可要求申請人一次性補充有關證明材料,申請人應予以配合 。
五、受理、審核、公示
申請人可到所在轄區為民服務中心住建(住房保障)窗口領取申請表或登錄網址(https://wwww.jnszfbzzx.cn/)在“下載專區”中下載打印 。
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受理、審核、公示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受理審核 。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原件到所在轄區為民服務中心住建(住房保障)窗口提交申請 。窗口工作人員對申請人提報的相關材料原件進行初步審核,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并錄入、掃描到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統(材料原件退還申請人) 。
(二)復核 。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發展事務中心對申請人戶籍、住房、收入、車輛、社保等綜合情況進行復核 。
(三)公示 。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發展事務中心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信息在網站(https://www.jnszfbzzx.cn/)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 , 納入保障范圍 。
六、其他事項
各區為民服務中心住建(住房保障)窗口地址、聯系電話:
1、任城區:任城區為民服務中心(琵琶山北路30號)中廳二樓住建局 E214 窗口,聯系電話:0537-5660663 。
2、濟寧高新區:高新區為民服務中心(崇文大道和高新大道交叉口東南角)3樓92號窗口,聯系電話:0537-6539082.
3、太白湖新區:市為民服務中心(北湖省級旅游度假區圣賢路7號)三樓綜合受理窗口B305、306,聯系電話:0537-6537134 。
4、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經開區為民服務中心(呈祥大道與嘉美路交叉口)6號樓二樓E23窗口,聯系電話:0537-69909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