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搖號規定 公共租賃住房分配采取公開搖號等方式確定配租排序,配租對象按照配租排序選擇公共租賃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由申請人與房屋的所有權人或者其委托的運營單位簽訂,具體如下:【東莞公租房搖號指南 東莞公租房搖號指南官網】
本市戶籍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及外來務工人員的合同期為3年,到期后可通過年審續租 。
租賃期屆滿需要續租的 , 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滿3個月前主動向園區、鎮(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提出申請,如實申報人口、戶籍、婚姻、收入、財產和住房等情況,園區、鎮(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審核后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準予續租 , 并簽訂續租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