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萬柏林人才公寓可以住幾年?可以租多久?
萬柏林區人才公寓租賃合同一年一簽,承租人應在租賃期滿前兩個月提交續租申請 。公寓房屋6個月起租(柔性引進人才除外),租期一般不超過3年 。房屋租金按年收取,租期不滿一年的按實際租期收取 , 3年以上租期租金按照市場租賃價格收取 。
已婚人士能不能去申請太原萬柏林人才公寓?
可以的 , 萬柏林人才公寓申請不限制已婚或者未婚 。
太原萬柏林人才公寓配租對象
申請對象為萬柏林區各領域急需人才或對萬柏林區經濟社會建設作出一定貢獻的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社會工作人才及其他人才 。
(一)黨政人才 。2019年1月1日以后萬柏林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公開招錄的公務員(含參照管理)、選調生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
(二)企業經營管理人才 。萬柏林區規模以上企業的中層以上經營管理人員、其他企業的高層經營管理人員(主要包括董事會成員、經理層管理人員等)及中小型企業法人 。
(三)專業技術人才 。在萬柏林區工作的,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在某專業技術領域有突出貢獻(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稱號或表彰)的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 。
(四)高技能人才 。在萬柏林區工作的,取得高級技師、技師和高級工職業資格或具有相應職業技能等級的一線從業人員 。
(五)農村實用人才 。經村(社區)黨組織推薦,街道黨工委認定的,為萬柏林區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作出貢獻并得到群眾認可的實用人才 。
(六)社會工作人才 。在萬柏林轄區內社會服務機構中從事專門性社會服務工作且具有中級及以上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的人員 , 或轄區內經主管部門推薦的社區(村)專職工作者 。
(七)經國家、省、市相關部門認定的各類人才,獲得國家、省、市技能或創新獎項的選手及區域內科研機構核心成員 。(八)有人才公寓租住需求,經評定委員會評定的其他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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