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母對繼子是否有撫養義務】不一定 。繼父母子女關系是指由于父母一方死亡或父母離婚,另一方在婚,從而形成的子女與生父或生母的再婚配偶間的親屬關系 。這種關系屬于姻親關系,并不必然享有法律上的子女撫養權 , 也不必然負擔法律上的撫養義務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條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