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昌新建區實行商品住宅限購政策:
【南昌新建區商品房限購政策文件 南昌新建區商品房限購政策】一、限購區域
新建區行政區域內,昌灣大道以東、楓生高速以北、昌九大道以西、黃家湖路以南區域(含320國道以南長堎鎮所轄區域)列入住宅限購范圍 。
二、限購措施
1、在我區限購區域內 , 暫停向在市區限購范圍和我區限購范圍內擁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本市戶籍居民出售住宅(含新建商品住宅和存量住宅 , 下同);暫停向在市區限購范圍和我區限購范圍內擁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出售住宅 。
2、在市區限購范圍和我區限購范圍內無住宅的非本市戶籍居民購買我區限購區域內的住宅 , 須提供購房之日前,3年內在全市范圍內連續繳納2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城鎮社會保險的證明,補交、補辦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不予認可 。
3、未成年人不得在我區限購區域內購買住宅 。
4、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向不符合條件的購房人出售住房 , 違反上述規定的,房地產交易和不動產登記部門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
三、政策界定
1、新建商品住宅以合同網簽時間為準,存量住宅以納稅時間為準 。網簽時間或納稅時間在文件生效日之前的,適用《通知》之前的政策 。
2、非本市戶籍居民是指戶籍在南昌市行政區域(含三縣六區)以外的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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