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住證代辦業務范圍:
按照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規定,“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 。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其中,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應年滿60周歲 。(疫情期間,有特殊用證需求的,居住證內勤民警和社區民警可以代為辦理)
居住證申領相關手續
1、居住證申領人身份證明 。含下列材料之一:
【在濟南辦居住證需要什么手續 濟南居住證代辦業務范圍】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護照、機動車駕駛證等 。
2、居住證申領人在濟實際居住證明 。含下列材料之一:
(1)本人或配偶(需證明夫妻關系)房屋產權證明(房產證、購房合同等均可);
(2)房屋租賃合同;
(3)單位出具的居住在單位內部、施工工地的證明;
(4)學生證或學生管理部門出具的在校居住證明;
(5)小區物業或村(居)委會出具的居住在居民(親屬)家中的證明;
(6)其他具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居住證明 。
對未申報居住登記或申報不滿半年,但持有的上述材料能夠證明在濟實際居住或預期居住半年的,無需再提供其他證明材料 。不能證明的 , 可提供勞動合同、就業證明、納稅或繳納社保證明、入學通知書等材料予以輔證 。
3、換領、補領居住證所需手續:
如居住地址無變化,申請人只需持本人合法身份證明即可現場辦理 。如居住地址發生變化,申請人需持本人合法身份證明和本條第2款所規定在濟實際居住證明材料之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