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離婚可以在江蘇揚州辦理離婚嗎?
答:可以 。
1、一方戶籍為揚州市戶籍:
雙方持身份證、戶口本(集體戶口的持集體戶口卡片復印件寫有“與原件相符”字樣并蓋章)、結婚證、離婚協議到揚州市任意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 。
2、一方或雙方常住戶口在江蘇省的內地居民:
雙方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 。
3、雙方均非江蘇省戶籍的內地居民:
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 , 在居住證申領地住址在婚姻登記機關所轄縣(市、區)級行政區辦理離婚登記 。或者自行選擇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離婚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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