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莆田離婚的話,在哪些情形下“結婚彩禮”需要返還?
根據《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第5條的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退還彩禮:
(一)情形一:
雙方并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退還彩禮;
(二)情形二:
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退還彩禮;
(三)情形三:
彩禮為婚前給付 , 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退還彩禮 。
注意:
【莆田離婚彩禮需要退還嗎? 離婚女方不退還彩禮犯法嗎】適用前款第2項、第3項的規定 , 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