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辦事項目
失業保險金申領
二、辦理程序
失業人員自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持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核發的《就業失業登記證》和個人身份證明,到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失業職工管理科辦理失業保險金申請手續 。
三、辦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2、《河南省失業保險條例》 。
四、申報材料
1、就業失業登記證;
2、身份證;
3、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4、本人戶名的中國銀行存折或銀聯卡;
5、2寸帶醫保標志的照片1張(失業前未在市直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 。
五、辦理期限
材料齊全的即辦
六、收費標準
不收費
七、受理地點
市人社大廈一樓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失業職工管理科
九、聯系電話
8826876
十、有關說明
(一)失業人員簽到手續 。
失業人員應于每月15日至17日(節假日向后順延)到勞動力市場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簽到手續,未按月辦理簽到手續的,其下月的失業保險金暫停支付、醫療保險費暫停繳納;連續兩次不辦理簽到手續,停止支付其剩余期限的失業保險金、停止繳納剩余期限的醫療保險費 。
(二)鼓勵失業人員自謀職業 。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金期間開辦私營企業、從事個體經營的 , 憑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明,可以一次性領取剩余期限的失業金;
(三)違規領取失業金情形 。
1、重新就業的(含申領失業金前已辦理個體營業執照、在領失業金期間辦理個體營業執照仍按月領取失業金的);
2、應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提供培訓的 。
以上情形領取的失業金屬于違規領取,應及時告知失業科停止發放;否則 , 將按程序對違規領取的失業保險金進行追繳、移交行政執法部門查處 。
(四)在領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 。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領取失業金人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當月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住院和門診醫療保險待遇,享受待遇期限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補助金待遇 。
(五)0.5個月醫療保險費繳納 。
【焦作失業保險領取一覽表 焦作失業保險金申領】失業人員領取0.5個月失業金時 ,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繳納0.5個月醫療保險費 , 但按照現行醫療保險政策及業務操作信息系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無法受理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繳納的0.5個月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發給本人,同時中斷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失業人員應于60天內及時到醫療保險中心辦理接續手續,并連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方可繼續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