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4月1日出入境證件實行“全國通辦”后 , 出國出境證件都能辦,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等都可在異地申辦 。
大陸居民申請往來臺灣通行證和簽注應由本人提出申請,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相應規定提出申請:
(一)未滿16周歲申請往來臺灣通行證的,應當由監護人或監護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請 。
【許昌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申請方式】(二)持有效往來臺灣通行證 , 向原證件或原簽注受理機構申請簽注的(定居除外),可以委托他人代為申請 。
(三)持有效往來臺灣通行證申請應邀赴臺簽注 , 或經批準應邀赴臺的省部級以上人員申請往來臺灣通行證,可由組團單位代為申請 。
(四)執行兩岸直航航運任務人員持有效往來臺灣通行證申請乘務簽注,可由所屬公司代為申請 。
(五)大陸居民赴臺旅游組團社領隊持有效往來臺灣通行證申請團隊旅游簽注,可由組團社代為申請 。
(六)大陸漁船船員從事對臺近海漁工勞務作業,持有效往來臺灣通行證申請簽注,可由所屬勞務合作企業代為申請 。
(七)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規定可以代為申請的其他情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