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鎮江市對申領人申請辦理居住證后未領取的居住證,公安機關應當集中保管,保管期限為從申領之日起的6個月內 。
在保管期限內 , 申領人可以領取申請辦理的居住證,領取時居住地址已變更的,按規定辦理變更手續;超過保管期限仍未領取居住證的,再次申領居住證 , 視為補領居住證 。
鎮江市居住證辦理地點詳細
相關了解:申領居住證需提供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和居住證明 (包括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房屋租賃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居住證明等) 。
【鎮江申請辦理居住證后有事沒有領取怎么辦?】
序號辦理點地址電話路線1七里甸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