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滿足相關條件可以進行更正 。
申報更正出生日期登記的:
公民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與戶籍檔案資料、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記載的出生日期不一致且未變更過出生日期的,經核查所提供的戶籍檔案資料登記日期為最早或身份證件簽發日期早于原始戶籍檔案登記日期的,公民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更正出生日期登記 。申報更正出生日期登記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哈爾濱戶口上的出生日期有錯誤怎么辦】
(一)本人或者其監護人書面申請書;
(二)《戶口遷移證》、《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戶籍檔案資料或出生醫學證明等;
(三)原始戶籍檔案;
(四)《居民戶口簿》;
(五)社區民警調查意見(包含核查申請人是否有過出生日期變更、更正記錄);
(六)證明材料復印件(標注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公章,同時經手人簽字并注明聯系電話) 。
材料齊全由公安派出所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上報分、縣(市)局,分、縣(市)局戶籍管理部門在三個工作日內審批后公安派出所憑審批材料辦理變更登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