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東可收養兒童信息公布時間
可收養兒童信息每月1日和15日10:00在系統中公示,每月6日和21日10:00在系統中發布 。如果各市未提交可送養兒童信息,則不予發布 。【山東省收養兒童 山東可收養兒童信息公布時間】
收養申請人登錄“山東民政網”首頁“為民服務”欄目實名注冊并真實、準確、完整地提交相關材料,在系統中查看可收養兒童信息并提交收養申請等 。
收養申請人應當在選定意向兒童后5個工作日內,通過信息系統完成規定證件和證明材料提交,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收養 。民政部門應當在收養申請人證件和證明材料提交期限屆滿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網上初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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