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情況,符合條件可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 。
根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13號)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也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保險 , 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還可以個人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
常州2018年出臺的養老保險政策對于原補繳規定進行了修改調整,原規定首次參保且年齡超過60周歲的老人不能補繳,此次增加了補繳政策,明確市本級城鄉居民超過60周歲,取得本市戶籍滿15年且未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的 , 可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至滿15年 。
除了本次新增的60歲以上老人可以補繳養老保險之外 , 原規定補繳養老保險的條件有:
1、本市戶籍或外地非農業戶籍
2、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3、社會保險賬戶在常州市
4、社會保險賬號處于暫停參保狀態的靈活就業人員
你滿足這些條件嗎,現在60歲以上的老人也可以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啦,還沒交的趕快交起來!
繳費渠道
您可以選擇在參保地稅務部門公布的線上線下渠道繳費 。
線下渠道:繳費時持參保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到參保地繳費合作銀行網點柜面繳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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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養老保險能補交嗎? 常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一次性補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