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聊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流程:
一、參保要求
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城鄉居民 , 可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手續 。
二、政策依據
《關于建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3〕13號) 。
三、申請材料
1.身份證;
2.戶口簿;
3.《居民社會保險參保登記表》;
4.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體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 。
四、辦理流程
步驟一:參保人攜帶相關材料到所屬村(居)委或社區,由參保人或村(居)協理員協助填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整理相關材料報送給業務受理崗位 。
步驟二:業務受理崗位審核相關資料,不符合條件的一次性告知參保人或村(居)協理員;符合條件的 , 參保地業務受理崗位將參保信息登記錄入系統、相關材料建檔保存 , 制作《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新增人員匯總表》推送給縣(市區)人社局城鄉居保處參保管理業務審核崗 。
【聊城居民養老保險新政策 聊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步驟三:業務審核經辦人員,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新增人員匯總表》與銀行繳費總額對比稽核,確認無誤后存檔保存 , 業務辦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