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陽市收養社會福利機構兒童辦理材料
社會福利機構為送養人的,并應當提交棄嬰、兒童進入社會福利機構的原始記錄,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的證明,或者孤兒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證明 。
1、收養登記申請書
2、照片
3、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4、居民戶口簿
【南陽市收養社會福利機構兒童辦理材料】5、收養人基本情況證明
6、撿拾棄嬰報案證明
7、社會福利機構接受棄嬰入院登記表
8、收養人身體健康證明
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 。收養關系當事人愿意訂立收養協議的,可以訂立收養協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