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
【威海市工傷 威海職工工傷認定情形】“工作時間”,是指法律規定的或者單位依法要求的職工應當工作的時間,以及在工作時間前后所做的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所占據的時間 。
這里所稱的“工作場所” , 既應包括本單位內的工作場所,也應包括因工作需要或者領導指派到本單位以外去工作的工作場所 。
這里所稱的“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有兩層含義:一是指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職工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的暴力傷害;二是指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職工履行工作職責期間由于意外因素導致的人身傷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