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取得完全產權有關事宜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門 , 市直各單位:
為規范我市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取得完全產權行為 , 根據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1〕45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保〔2010〕59號)等有關政策規定,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得方式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從繳清購房款之日起計算,下同),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或繼承人通過補繳政府收益(含土地出讓金)和車位差價款的方式 , 取得所購經濟適用住房和車位的完全產權,土地變更為出讓住宅用地,住房性質變更為普通商品住房 。
二、辦理程序
?。ㄒ唬┥昵肴訟蚴蟹坎芾矸裰行奶岢鏨昵?nbsp;, 填報《泰安市市區經濟適用住房取得完全產權申請審核表》(詳見附表),并提交下列資料:【泰安關于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取得完全產權有關事宜的通知】
1、經濟適用住房購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書(不動產權證書);
2、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身份證明、共同申請人簽署的同意取得完全產權的意見書;
3、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證明;
4、全額購房發票 。
?。ǘ┦蟹坎芾矸裰行氖芾硨?nbsp;, 對符合條件的在《泰安市市區經濟適用住房取得完全產權申請審核表》上填寫經濟適用住房取得完全產權應繳納的政府收益和車位差價款金額、收款銀行賬號和繳款期限等信息 。
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一次性足額繳納車位差價款和除土地出讓金外的其他政府收益,由市房產管理服務中心開具發票 。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一次性足額繳納車位差價款和除土地出讓金外的其他政府收益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申請,申請審核表同時作廢 。
?。ㄈ┥昵肴順幀短┌彩惺星檬視米》咳〉猛耆ㄉ昵肷蠛吮懟貳⒔贍沙滴徊羆劭詈統戀爻鋈媒鶩獾鈉淥找嫻姆⑵薄⒕檬視米》抗悍亢賢蚍課菟腥ㄖな椋ú歡ㄖな椋⑸矸葜っ韉認喙夭牧?nbsp;, 到不動產登記機構和稅務機構繳納土地出讓金、相關稅費、辦理房屋完全產權登記手續后取得完全產權,需由個人承擔的稅費由購房人繳納 。
經濟適用住房變更為完全產權房后需上市交易的,按照普通商品住房相關規定執行 。
三、政府收益(含土地出讓金)和車位差價款繳納標準
?。ㄒ唬┚檬視米》抗悍咳松昵肴〉猛耆ㄊ保湊丈昵肴〉猛耆ㄊ蓖囟紋脹ㄉ唐紛》渴諧∑攔蘭塾刖檬視米》浚ê⒉厥遙┕郝蚣鄹竦牟羆?nbsp;, 乘以政府出資比例,計算應繳納的政府收益(含土地出讓金) 。各小區政府出資(土地出讓金減讓、稅費減免等政策優惠額之和)比例分別為:惠普家園東區為34%;惠普家園西區為36%;惠普家園南區為40%;惠豐園小區為19% 。
?。ǘ┩戀爻鋈媒鳶謖找嬤校浼撲愎轎喊燉磽耆ㄊ蓖囟紋脹ㄉ唐紛》渴諧∑攔蘭邸?%,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日期從本宗地上第一套房屋交易起算 。
?。ㄈ┕郝蚧莘嵩靶∏叵魯滴壞木檬視米》抗郝蚣彝ィ贍傻某滴徊羆劭釵燉磽耆ㄊ背滴皇諧∑攔蘭塾胍呀贍沙滴患劭畹牟疃?。
?。ㄋ模┌燉磽耆ㄊ蓖囟紋脹ㄉ唐紛》渴諧∑攔蘭酆偷叵魯滴皇諧∑攔蘭郟墑蟹坎芾矸裰行墓斜耆范ǖ牡諶狡攔闌鉤鼉?。
四、適用范圍和相關要求
?。ㄒ唬┍就ㄖ視糜諤┏欠段謨燒苯幼櫓ㄉ韜陀扇使釁笠底櫓ㄉ璧幕萜占以岸⒒萜占以拔髑⒒萜占以澳锨⒒莘嵩靶∏檬視米》康耐順齬芾?。各縣(市)以及其他建設形式的經濟適用住房的退出管理可結合實際參照本通知執行 。
?。ǘ┚檬視米》抗郝蛉巳〉猛耆ń贍傻惱找婧統滴徊羆劭?nbsp;, 扣除因開具發票產生的稅費后上繳市財政 。
?。ㄈ┚檬視米》啃∏諗涮捉ㄉ璧撓錐拔ǎ?不得上市交易 。
?。ㄋ模┰諼慈〉猛耆ㄇ埃?自愿退回經濟適用住房的,由市財政資產管理服務中心代表政府回購或收回后轉化為人才保障住房,所需資金列入市級財政預算 。其中,已辦理經濟適用住房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的由市財政資產管理服務中心與原購買人簽訂回購協議,回購價款按照原購買合同約定的經濟適用住房、配套房及已繳納的車位款等總價執行;尚未辦理經濟適用住房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的,由開發建設單位與購買人簽訂收回房產協議,收回價款按照原購買合同約定的經濟適用住房,配套房及已繳納的車位款等總價款并扣除開發建設單位銷售本套經濟適用住房和車位時繳納的稅費執行,市財政資產管理服務中心與開發建設單位簽訂收購協議,收購價格按照物價部門原核定的經濟適用住房、配套房價格加上車位總價格的一半執行 。
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9月30日 。
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7月7日
附表:泰安市市區經濟適用住房完全產權申請審核表(征求意見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