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換,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164號)第四十四條,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辦理機動車遷出、共同所有人變更、轉讓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兩年內提出申請;
(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且使用原號牌號碼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
【換新車想用原號牌可以換嗎怎么辦 換新車想用原號牌可以換嗎】申請流程:在保留時限內,車主可以在辦理新購車輛(新車、二手車均可)現場登記業務時,向窗口受理人員申請使用原號牌號碼 。車主身份證信息有變更的,需辦理相應變更登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