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
二、對象和條件:
與省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簽訂代理協議的單位和個人 。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事檔案代理: (1)申請人身份證;辭職、辭退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1份(適用于省直機關或省屬企事業單位辭職、辭退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人員);(2)單位接收證明1份,注明接收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原存檔機構(適用于人事代理單位);(3)代辦人員身份證,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代辦的需提供) 。
2、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接收: (1)存檔人員身份證;(2)代辦人員身份證(非存檔人員本人經辦需提供) 。
3、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轉出: (1)有檔案保管權限部門出具的調檔函;(2)存檔人員身份證及復印件1份;(3)單位離職證明或同意轉出證明(單位代理的提供);(4)代辦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 存檔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及委托書(非存檔人員本人經辦需提供) 。
4、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材料收集: (1)存檔人身份證;(2)《檔案補充材料登記單》1式2份(現場填寫) 。
5、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借(查)閱: (1)借(查)閱登記表(現場填寫);(2)由負責人事工作的黨員干部持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單位的借(查)檔函(應申明借(查)檔理由和借閱期限)1份;(3)借(查)檔人、被借(查)檔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各1份;(4)被借(查)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
6、依據檔案記載出具相關證明: (1)本人身份證(個人代理);(2)單位介紹信1份(單位代理) 。
7、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確定: (1)報到證原件,1份;(2)正規全日制院校畢業生專業技術職稱認定表,1份;(3)單位出具的工作崗位證明,1份;(4)個人免冠2寸照片,2張;(5)本人身份證 。
四、辦事流程:
1、申請人事檔案代理: (1)申請開具調檔函;(2)工作人員審核確認;(3)確認通過后,申請人填寫《委托保管人事檔案申請表》 。。
2、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接收: (1)人事檔案須通過機要或原存檔單位專人送交;(2)窗口工作人員核查檔案封存情況,并按照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告知承諾制規定,向存檔人員或代辦人員出具檔案材料缺少情況;(3)缺少材料清單經存檔人員或代辦人員簽字確認后 , 一式兩份 , 一份交由送檔人 , 一份存入個人檔案 。
3、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轉出: (1)單位或個人攜帶申請材料辦理轉出手續;(2)梳理個人檔案 , 及時告知檔案缺少材料情況;(3)密封檔案加蓋公章 , 通過機要或專人專送方式轉遞檔案 。。
4、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材料收集: (1)按照歸檔材料規定 , 提交須補充的材料;(2)填寫《檔案補充材料登記單》1式2份;(3)工作人員負責將補充材料歸入個人檔案 。
5、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借(查)閱: (1)提交借(查)檔函和相關介紹信;(2)按規定填寫借(查)閱登記表;(3)在閱檔室辦理檔案借(查)閱 。
6、依據檔案記載出具相關證明: 攜帶相關材料辦理手續 。
7、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確定: (1)提交申報材料(其中“正規全日制院校畢業生專業技術職稱認定表”需要登陸“山東人才網”,從“檔案管理”頁面資料下載通道中下載填寫,并在單位組織考核意見一欄加蓋單位公章);(2)窗口初審提交材料并考核鑒定個人主要工作業績;(3)編發職稱證書 。
五、辦結時限:
1、申請人事檔案代理: 1/8個工作日 。
2、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接收: 1/8個工作日 , 特殊情況視接收檔案數量而定 。
3、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轉出: 1/8個工作日 , 特殊情況視接收檔案數量而定 。
4、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材料收集: 1/8個工作日 。
5、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借(查)閱: 1/8個工作日 。
6、依據檔案記載出具相關證明: 1/8個工作日 。
7、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確定: 1/8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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